男方家暴要怎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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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。因家暴给家庭一方带来不仅仅是肉体的伤害,往往精神上的伤害更是难以弥补,那么,因家暴离婚有什么赔偿?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,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。
一、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可获得哪些赔偿
1、男方家暴女起诉离婚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,精神赔偿没有具体标准,可以根据家暴过错程度以及造成的伤害程度等进行确定。
2、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二、因家暴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
1、一般一审后不起诉的是六个月内,要进行二审程序的就是九个月内。
2、法院审理期限: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,期限为六个月;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,还需延长的,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再延长三个月。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,审理期限为三个月;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即是说,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(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),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,期限为三个月。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,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(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)。
3、所以,作为起诉方应当尽量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。对于家庭暴力情况,当事人可以提供报警记录、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笔录、医院就诊记录、受伤的照片或录像资料、知晓相关事实的证人证言等等。
案例:
郭某(女)和黄某(男)经他人介绍认识,2011年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,成为一对合法的幸福夫妻。
婚后,两人的生活美满顺意,分别生育有女儿大黄、小黄,儿子小郭。
家庭暴力,感情危机
郭某和黄某因缺乏沟通,常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。郭某因黄某家庭暴力,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。2015年6月、7月,经派出所调解,郭某与黄某达成《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》。
2016年1月,经过这些事后,两夫妻心灰意冷,从起夫妻双方一直分居至今。
心灰意冷,决意离婚
经过派出所多次调解,黄某仍屡教不改,2020年3月,郭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漳平法院,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。
后经法院调解,郭某于2020年12月提出撤诉申请。撤诉后原、被告双方仍然分居至今,后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,请求抚养子女大黄、小黄和小郭,并要求黄某支付损害赔偿金。
本是应该其乐融融、幸福美满的家庭
却因为家庭暴力,放大成了“仇人”
漳平法院经审理认为,郭某与黄某已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,双方已确立夫妻关系,其婚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。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琐事多次对郭某实施家庭暴力,且该理由系郭某起诉要求离婚的理由之一。因此,郭某主张损害赔偿金,证据充分,予以支持。遂判决郭某与黄某离婚,子女大黄、小黄和小郭由郭某抚养,黄某向郭某支付损害赔偿金5000元。
关于家庭暴力问题
咱们法官有话说
法官说法
离婚过错赔偿是指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,导致婚姻关系破裂,离婚时,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。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分别是:重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,实施家庭暴力,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。只需符合其中一种情形,无过错方便可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。
通过上述可以知道,男方家暴女起诉离婚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如果有什么问题,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,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